日前有網友爆料,西安經發集團車改後,正職最高每月可享受5300元補貼,而2013年西安市最低工資標準為1150元。該國企副總經理回應稱,“比原來節約很多”。(12月4日《京華時報》)
  5300元車補,確實高得離譜。此前溫州車改,最高補貼為3100元,創當時全國紀錄。但跟西安經發集團相比,頓時“弱爆了”。難怪有人感嘆,“高,實在是高。”
  涉事企業負責人那句“比原來節約很多”或許不假。以車補取代“特配專車”,從成本上也許能節省不少。而事實上,以領補貼的方式取代配專車,走貨幣化車改路線,是當前車改最常見的途徑。但衡量其效果的重要依據,應該對比之前有無節省公車支出。
  前不久新出台的《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》指出,“堅持社會化、市場化方向改革公務用車制度,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。”其中已經指明瞭車改方向,也點明瞭車補應秉持的基本原則——“適度”原則。
  再看該國企的車改,或許是節省了,可這樣的節省不等於“適度”。以原來的奢靡浪費作為參照系,而不是按實際需求補貼,以此得出“節約”的結論,多少有些偷換概念的欺騙意味。
  儘管國家對當下車補標準並無統一規定,而“適度”的表述也留下了很多餘地。但並不能因此否認條例的初衷,更主要的問題還是缺乏評價體系。此外,沒有必要的約束,車補很容易淪為公職人員的變相福利。
  事實上,車補並非沒有評估指標,如參照當地薪酬水平、交通成本、用車頻次、之前專車支出等。而且必須顧及民意,而非單向拍板。
  如今,該國企出手如此大方,難免給人間接加薪的猜疑。該車補方案若是單方制訂,其合理性必然存在漏洞。若是已通過審批,就有必要追問,是誰有權利拍板?
  借車補名義變相創“薪”,說到底是偽車改。而真正的車改,顯然不是從“公車浪費”到“濫發補貼”的偷換概念。  (原標題:如此車補讓人怎麼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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