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採訪發現,不少地方住房公積金提取存在“手續繁”、“到賬晚”、“限制多”等問題,住房公積金呈現出“明明是我的錢,我卻做不了主”的現象,繳交者紛紛抱怨住房公積金提取難。(8月28日新華社)
  實際上,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已經明確規定了可以提取的六種情形,但在實際操作中,各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設置了種種障礙,使得提取過程煩瑣,手續複雜,限制多多。住房公積金本質上也是一種存款,提取卻要種種證明,要身份證,要單位蓋章,要結婚證,要戶口簿,要買房合同,要貸款合同,要未還貸餘額,還有還有……
  如果說住房公積金提取都照章辦事,那還情有可原,實際上有些地方提取難是為權力尋租提供條件。有些地方有專門的中介幫助提取住房公積金,速度之快讓人想起“綠色通道”,當然這是需要付中介費用,這當中的貓膩你懂的。
  再則,各地都有各自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,一個地方有好幾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,比如一個省會城市可能有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、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、市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,各中心要求不一樣,需要提供的材料更是五花八門。全國各地要統一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口徑,如果各自為政,苦的還是那些為提取住房公積金而跑斷腿的老百姓。
  住房公積金提取困難還只是麻煩而已。對於那些繳交基數低、收入低的職工,他們繳了十多年,也只有幾萬塊,面對高昂的房價,低收入群體那一點住房公積金早已成杯水車薪,毫無意義。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。遺憾的是,對於那些沒有購房能力的人來說,住房公積金已經失去原有的意義。繳交的住房公積金更像一種儲蓄,但是此儲蓄非彼儲蓄,儲蓄可以選擇活期、通知存款、定期,可以選擇餘額寶,湊足五萬十萬還可以做銀行理財,利率比定期高。可惜,取不出來的住房公積金,除了活期別無選擇。
  住房公積金存款永遠享受活期利率,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買國債、貸款,這此息差為什麼不能讓利一部分給那些永遠沒有機會買房的繳交者,他們一存就是十年、二十年,一直等到退休才有機會提取?面對不斷上漲的物價,只能眼睜睜看著存摺上的錢購買力不斷下降,將來退休的時候,他們拿到的那點錢到底夠買什麼?這是住房公積金設計的初衷嗎?
  住房公積金制度建立多年,隨著時間的推移,原來的繳交背景發生了巨大的改變,面對房價高企的現實,住房公積金應該改變原來的強制性,對低收入群體繳交的住房公積金,尤其讓他們的錢放在存摺里貶值,不如讓他們自由提取,不如讓單位折成現金髮放給個人更為現實。
  文/陳王偉  (原標題:住房公積金,想說愛你不容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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